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可以向下列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向本省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向本省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向本省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补领结婚登记证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1.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现役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部队更正。
3.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4.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可以由当事人书面作出结婚登记和查档情况说明,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证明婚姻关系:
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两名近亲属作出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的声明;有关部门存档的加盖印章的结婚证复印件;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街道(乡镇)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常州市结婚证件照片要求
常州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常州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常州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常州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88106811
地址光华路11号
交通16路到龙阳桥下;H1、H2到德安医院下
常州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费用
不收费,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标签: 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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